慈善会员
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。
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自愿加入本会;
(三)热爱慈善事业。
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;
(三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四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,个人会员200元/年,单位会员2000元/年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